建设部请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工程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和加强管理的几点意见的请示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10:55:25   浏览:927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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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请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工程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和加强管理的几点意见的请示

建设部


建设部请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工程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和加强管理的几点意见的请示



建设[1997]172号

国务院:

  1984年11月10日,国务院国发[1984]157号文件批转了国家计委《关于工程设计改革的几点意见》,对推动工程勘察设计改革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十几年来,我国勘察设计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勘察设计单位已达11000个、从业人员75万人,专业门类基本齐全,技术实力比较雄厚;完成了国家经济建设的一大批勘察设计任务,“八五”期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10920.51亿元,为国家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勘察设计行业的改革不断深化,走在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前列。勘察设计单位由原来的事业单位正在向企业过渡,已有部分单位改为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也正在进行。勘察设计单位的计算机技术推广应用发展很快,到2000年全行业基本可以甩掉图板,并向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方向过渡。

  但是,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在发展中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立法滞后,改革配套政策不到位,体制改革难以深化;收费标准偏低,技术储备不足,勘察设计单位缺乏发展后劲;政出多门、多头发证,管理混乱,削弱了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垄断、肢解设计的行为较为严重,影响了勘察设计文件的整体性;市场行为不规范,不平等压价竞争,干扰了勘察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效益的提高,也影响着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全面贯彻落实。

  针对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存在的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部起草了《关于深化工程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和加强管理的几点意见》,主要就端正工程勘察设计指导思想,建立勘察设计新体制,加快立法步伐、加大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力度,促进科技进步、强化质量管理,建设文明行业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以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国家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对于这个“意见”,我部自今年年初起先后征求了国务院13个部委,部分省、市建委(建设厅),国内工程勘察设计行业14个大的勘察院、设计院的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又对“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反复修改,最后经部常务会讨论通过。

  现将《关于深化工程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和加强管理的几点意见》报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一:国务院批转建设部关于深化工程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和加强管理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深化工程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和加强管理的几点一意见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一

国务院批转建设部关于深化工程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和加强管理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代拟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建设部《关于深化工程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和加强管理的几点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程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整个工程的灵魂。搞好这项工作对于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两个根本性转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工程勘察设计的改革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改革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把勘察设计各方面的工作搞好。

1997年 月 日

附件二

关于深化工程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和加强管理的几点意见

(建设部1997年7月12日)

  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今后十五年的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九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将达到13万亿元,一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要动工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基础设施和城镇居民住宅建设也将成为今后建设的重点。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因此,摆在全国勘察设计单位面前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勘察设计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体制改革为勘察设计单位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完成了国家经济建设的一大批勘察设计任务,满足了国家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需要;质量水平上了新台阶,综合效益显著提高;拥有一支包括1.1万个勘察设计单位、75万名职工、专业门类基本齐全、技术实力比较雄厚的科技队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一些骨干设计院还参照国际通行模式进入国际市场、参与了国际工程项目的竞争。但是,当前勘察设计行业在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例如:勘察设计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不配套;勘察设计单位功能单一,勘察设计成果商品化程度低;勘察设计单位技术储备不足、装备老化,缺乏发展后劲;国有大院离退休人员多、欠账多、包袱沉重,影响了这些单位的竞争力;勘察设计市场中的有关方面行为不规范;少数勘察设计单位片面强调为业主服务而忽视了国家的利益,片面强调单位的效益,搞层层承包、忽视管理,政策和法规的观念淡薄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和效益,也影响着“九五”计划和2010年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在建设领域中的落实。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树立正确的勘察设计指导思想

  勘察设计单位和职工以及各级管理部门必须要牢牢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努力提高国民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作为自己最重要的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为实现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做出贡献。

  要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的工业项目勘察设计中,认真贯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充分挖掘现有企业的生产潜力,使建设项目投产后适应市场的需要,努力做到投入少、产出高、效益好,使产品有市场,有竞争力。

  要认真贯彻执行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在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中增大科技含量,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采用符合国情的、国内外成熟的先进技术。

  要狠抓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设计要做到节粮、节水、节地、节能、节材,减少资源占用与消耗。尽可能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完美的统一。

  要克服大而全、小而全的传统思想,按照社会化大生产、专业化分工与合理经济规模要求,优化工业布局、产业结构和企业的组织机构,实现规模经济。

  勘察设计单位要把完成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做为首要的工作重点,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国家、为人民、为业主服务的精神,保证高水平、高质量地按期完成勘察设计和现场服务任务。

  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遵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对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违反政策和法规的行为及做法,勘察设计单位要坚决抵制。对此,各级管理部门要给予支持。

  二、深化改革,建立勘察设计新体制

  勘察设计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到2000年,全国勘察设计单位要基本完成从事业单位改为企业的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行业特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勘察设计新体制和运行机制。

  勘察设计工作是技术、智力密集型创造性脑力劳动,是工程建设的主导,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纽带和桥梁,勘察设计体制改革必须适应这些特点。要逐步形成以技术为龙头,以人才为核心,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模式,以市场竞争机制为导向的新格局。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有计划、有组织地适当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要根据各自的特长,参照国际通行的模式可以逐步发展为咨询设计顾问公司、工程公司、专业设计所(事务所),有条件的还可以进入企业集团。

  在资产结构方面,除少数国有独资的勘察设计公司外,通过试点逐步建立资产多元化体制。要合理确定国家股、集体股。职工股和社会单位参股的比例,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更好地吸引人才,稳定队伍。

  勘察设计单位在改革中要认真进行资产评估界定,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勘察设计单位的专利、专有技术、成果资料、单位名牌标识等是设计单位重要的无形资产,属于单位所有,其增值效益应主要用于单位的技术进步。

  勘察设计单位要积极搞好“分离分流”工作,要将辅助性、附属型等非生产性设施、资产逐步分离出来,面向市场实行租、售经营和多种服务,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的集约化经营程度。同时要做好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

  当前,勘察设计单位要全面推行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内部实行综合指标考核管理,正确处理好积累和分配的关系,兼顾国家、集体和职工利益。在分配上要全面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向业务技术水平高、对国家和单位有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勘察设计单位要逐步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劳动保险制度。考虑到勘察设计单位高级知识分子较多这一特点,参加保险或统筹后退休费不足部分经主管上级批准,可从单位国有资产收益中拿出一部分作为补贴。

  勘察设计单位是科技服务型企业,对其中从事高新技术开发、设计、应用和科学研究的单位,符合条件的经有关部门批准,享受国家对高新技术开发研究单位的有关政策。

  勘察设计单位要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苦练内功、强化管理、开拓业务,贯彻一业为主、两头延伸、多种经营的发展方针,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以增强自我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同时,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工程总承包等业务。

  勘察设计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方面,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指导和支持;各勘察设计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改企建制工作。

  三、加快立法步伐,加大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力度

  加强法制建设,是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投资效益,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各方行为和实现勘察设计行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勘察设计法规体系。尽快制定《工程勘察设计法》以及规范勘察设计资格、质量、市场、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

  《工程勘察设计法》是规范涉及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建设项目业主、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各方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勘察设计立法的根本。要抓紧制定,争取早日出台。

  要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资格和个人资格的统一管理。实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两级发证。各种类型的经济区、开发区,要纳入当地勘察设计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封闭、分割市场。

  要对勘察设计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资格年审和检查监督制度,推行勘察设计单位资格和个人注册资格相结合的资格认证管理制度。

  要建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登记备案制度和合同备案审查制度。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勘察设计的经营活动和合同签订后,必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接受监督。管理登记和备案审查应简便易行、重在服务,不得借机进行地方封锁和保护。要完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竞选制度,积极培育勘察设计市场竞争机制。对规定必须进行设计方案竞选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和管理,以维护这项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时,也应进行多方案的比选。

  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是一项系统工程,维护勘察设计文件的整体性是尊重科学、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的前提;我国目前各行业工程勘察设计是相互联系的,其中不少行业之间还相互涵盖。因此,勘察设计管理要坚决纠正管理分散,政出多门,多头发证的现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肢解、垄断、分割勘察设计任务和设计文件。今后要建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完整的管理体系,共同做好勘察设计管理工作,为勘察设计单位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

  要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反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各类行为。建设项目法人(业主)必须将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严禁委托给无证单位或个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让、出租、出借、出售、涂改、伪造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和无证挂靠,扰乱勘察设计市场。当前,对“压价竞争”、“无证挂靠”、和“私人设计”等三乱行为要组织进行整顿和检查,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

  四,促进技术进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勘察设计水平

  技术进步是勘察设计工作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是完成高质量、高水平勘察设计的重要保障。要树立精品意识、精心设计,推行优质优价的政策,鼓励多创精品工程。工农业交通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要广泛吸取国内外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结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实际,做到工艺设备技术先进可靠、总体布置合理、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污染控制好、投产效益高和社会效益好。建筑设计要繁荣创作,把城市设计、环境设计和建筑设计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民族传统、地方特色和现代气息,做到建筑物与城市环境的协调统一。要下大力气抓好住宅设计,提高住宅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创造出更多的适应广大城乡居民需要的功能合理、经济适用、安全舒适、节省能源的新型住宅,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居住要求。

  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大技术开发的投入,集中力量提高技术水平,拥有自己的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和专长。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和现代化的勘察设计手段来装备勘察设计单位,以适应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的需求。

  要十分重视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在工程勘察设计中的应用,做好勘察设计单位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技术的规划和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其开发、应用水平,确保到本世纪末“甩掉图板”目标的基本实现。

  要积极培育勘察设计技术市场,加速勘察设计技术成果商品市场的形成。具备条件的、可以面向社会的专门技术和服务性工作可成立技术服务公司,面向市场开发经营,全面提高勘察设计各阶段成果和专门技术的商品化程度。

  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开展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和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评选活动。对获得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特殊奖励。

  勘察设计单位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全面负责。要始终把质量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体系。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质量体系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单位应尽快完成单位的质量体系认证。

  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勘察设计质量工作指导,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搞好内部质量,同时要建立建设项目设计质量监督制度和勘察设计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对因勘察设计质量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勘察设计单位直至设计者个人的责任。

  为确保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当前应尽快建立工程建设以建(构)筑物安全性技术审查为主的设计审查制度,组织协调好有关部门的综合审查工作;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软件的评审制度,以保证公共安全和工程勘察设计软件的可靠。

  五、加强领导,狠抓队伍建设,创建文明单位

  要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选拔政治素质好、管理水平高、熟悉勘察设计业务的人员担任勘察设计单位的领导职务。领导班子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作风要实,业务要精。

  要重视人才培养、调整人才结构。注重中青年技术骨干及管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同时要充分发挥老工程技术专家的作用。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进行业务培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建立一支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和技术精、作风过硬的职工队伍。

  要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敬业精神。勘察设计工作要体现客观公正和优质服务的意识,提倡深入工程现场、重视调查研究、发扬技术民主的工作作风;要增强自我约束意识,认真纠正勘察设计行业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在勘察设计行业中深入开展“树行业新风、创文明单位”的活动,树立一批对事业无私奉献、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优秀勘察设计人员,树立一批创优质成果,育“四有”新人的文明单位,形成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争当技术能手的行业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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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试行)

煤炭工业部安全司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试行)
煤炭工业部安全司



第一条 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是实施安全培训的教学单位,为了促进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大力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根据《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特制定本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
第二条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第三条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标准项目共五项,满分为100分,其中:
(1)基础设施 25分;
(2)组织机构教师设备 25分;
(3)教学管理 25分;
(4)培训质量 10分;
(5)后勤 15分。
第四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分为三个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1.一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达标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且在师资水平、教学管理、教学手段、住宿及生活服务等方面具备培训高层次煤矿管理干部的条件。
2.二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达标考评总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并且在师资水平、教学管理、教学手段、住宿及生活服务等方面具备培训中、小型煤矿矿(处)级管理干部的条件。
3.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达标考评总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
以上三个等级由部根据检查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第五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达标检查验收工作由部组织,按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检查评分办法》(见附件)统一进行;对于达到一、二、三级的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部颁发证书和标志牌;定级后,部将定期组织抽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部将撤消认证。
第六条 本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的解释权属煤炭工业部。
第七条 本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检查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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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分 | 小| | |
| | 项| 标 准 | 评 分 办 法 | 备注
项| 项 | 分| | |
-|----|--|---------------------|--------------------|------
| | |1.教室: 每生不小于1.5平方米; |1.学员人数按部批准的设计规模同期在校 |
| | 4分|2.宿舍: 每生不小于3平方米; |学员人数计算。(下同)面积通过实测, 按使面|
| 校舍 | 3分|3.食堂: 就餐面积每生不小于1平方米; |积计算。(下同)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
| 10分 | 2分|4.运动场: 每生不小于3平方米。 |2.每少1平方米扣1分。 |
| | 1分| |3.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
| | | |4.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
|----|--|---------------------|--------------------|------
| | |1.按部颁装备标准设置: 采矿、通风、安全、 |1.每少一个实验(展)室扣0.5分。 |
一| 实验 | 2分|机电、提升运输实验室和安全教育展览室。 |2.每有一个实验(展)室装备不完善的扣 |
基| (展)室| 2分|2.实验室装备数量符合部颁标准。 |0.5分。 |
础| 5分 | 1分|3.设备、仪器完好率达90%以上。 |3.完好率达到标准的得1分, 低于90%的 |
设| | | |不得分。 |
施|----|--|---------------------|--------------------|------
25| | |1.有供教师和学员使用的图书资料室和阅 |1.图书资料室、阅览室分设、室内设施齐全, |
分| 图书 | 3分|览室: 其资料、杂志、报刊能满足教学和学员的|按同期在校最多人数1座/20人, 缺1室扣1 |
| 资料 | 2分|文化生活需要。 |分, 缺1座席扣0.1分。 |
| 5分 | |2.有图书馆: 其科技类藏书不少于10册/ |2.藏书科技类(含科技杂志)资料按同期在 |
| | |生, 文艺类藏书不少于5册/生。 |校人数最多时计算平均每人占有册数每少1 |
| | | |册扣0.1分。 |
|----|--|---------------------|--------------------|------
| | |1.电化教学教室: 按同时在校班数, 每4个 |1.电教室每少一个扣1分, 电教设备仪器每 |
| 电教 | 2分|班不少于1个, 4个班以下设一个电化教室, 必 |少一台扣0.5分。 |
| | 1分|须有放像机和电视机。 |2.教学大纲规定的电教片每少一部扣0.2 |
| 5分 | 2分|2.按教学大纲规定配齐各专业适用的电教 |分。 |
| | |片。 |3.完好率达到标准的得2分, 低于90%的 |
| | |3.电教设备仪器完好率达90%以上。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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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检查评分办法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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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分 | 小| | |
| | 项| 标 准 | 评 分 办 法 | 备注
项| 项 | 分| | |
-|----|--|---------------------|--------------------|-------
| | |1.培训中心应独立设置; 尚未独立 |1.独立设置的得5分; 尚未独立设 |凡经部批准
|组织机构| 5分|设置的应有专职校(院)级领导。 |置但有专职(院)领导的得3分; 没有专 |不独立设置的
| 10分 | 5分|2.机构设置: 安培中心必须设教务 |职校(院)级领导的不得分。 |单位达到上述
| | |科、学员管理、专业教研室和实验、电教 |2.机构每少一个科室(组)的扣1 |标准的不扣
| | |等室(组)。 |分。 |分。
二|----|--|---------------------|--------------------|-------
组| | |3.专职教师: 根据设计规模按1: |3.达到标准的得6分; 达不到设计 |专职教师不
织|教师配备| |10-15配备。 |规模比例1:15的扣3分; 没有专职教 |包括本校党政
机| | 6分|4.教师状况: 安培中心专职教师必 |师的不得分。 |管理人员对一
构| | |须具备现场工作五年以上; 中级及其以 |4.不具备现场工作五年的教师, 每 |名教师同时达
教| 10分 | 4分|上技术职称, 其中高级职称教师不低于 |有1名扣0.2分; 初级职称教师每有1 |不到现场工作
师| | |20%。 |名扣0.2分; 高级职称教师低于20% |五年和中级职
配| | | |的扣1分。 |称标准的只扣
备| | | | |1次; 不重复扣
25| | | | |分。
分|----|--|---------------------|--------------------|-------
| | |5.经费: 有固定的经费来源, 能保证 |5.没有固定经费来源的不得分; 虽 |
| 经费 | 5分|安全培训的需要, 并做到明确经费, 收 |有固定的经费来源, 但不能满足需要的 |
| 5分 | |支单列, 专款专用。 |不得分; 做不到明确经费, 收支单列, 专 |
| | | |款专用的扣3分。 |
|----|--|---------------------|--------------------|-------
| 培训 | 2分|1.完成年度培训计划。 |1.未完成年度培训计划不得分。 |
| 计划 | 1分|2.有开班呈报审批手续。 |2.手续不全不得分。 |
| 5分 | 2分|3.有各培训班教学大纲和教学进程 |3.缺一种扣1分。 |
| | |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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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检查评分办法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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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分 | 小| | |
| | 项| 标 准 | 评 分 办 法 | 备注
项| 项 | 分| | |
-|----|--|---------------------|--------------------|------
| | 2分|1.任课教师有正规教案或讲稿。 |1.抽查专职教师总数不少于1/4的 |1.调查或
| 教师、| |2.检查教师教学质量, 重视平时调 |教案或讲稿; 每有一份教案内容不符合 |测评由评定
| 教学、| 4分|查(每学期至少一次)或现场测评。 |教学大纲要求的扣0.5分。 |组自定。
三| 教材 | |3.专职教师的现场实践和脱产进修 |2.查原始记录, 调查每少一名教师 |2.附测评
| 10分 | 2分|每年应不少于一个月, 以提高业务素 |扣0.5分。 |表。
教| | |质。 |测评结果得分: 优4分; 良2分; 中1 | 要求有部
| | 2分|4.学员必须有教材。 |分; 差不得分。 |颁统编教材
学| | | |3.教师进修和实践查记录, 每有一 |无统编教材
| | | |名教师达不到标准的扣0.2分。 |时可用自编
管| | | |4.没有教材的不得分。 |教材。
|----|--|---------------------|--------------------|-------
理| | |1.有经常性的教学检查, 培训中心 |1.听课每少一次扣0.2分(查记 |
| | 2分|主任每月听课不少于1次, 主管教学副 |录)。 |
25|教学检查| |主任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 教务科长每 |2.未进行检查的不得分。 |
| | 1分|月听课不少于3次。 |3.教研活动每少一次扣0.1分(查 |
分|教研活动| |2.每半年至少有一次教学工作检 |记录)。 |
| | 1分|查, 有总结有整改措施。 |4.没有开展的不得分(查记录)。 |
| 5分 | |3.教研室(组)的教研活动平均每两 | |
| | 1分|周不少于一次。 | |
| | |4.每学期开展一次全校性的教学研 | |
| | |究活动(观摩教学, 评选优秀课例, 优秀 | |
| | |论文, 优秀教案或讲稿等)。 | |
|----|--|---------------------|--------------------|-------
|教学管理| 3分|1.有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1.管理制度缺一项扣1分。 |学员卡片
| 制度 | 2分|制, 学员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 |2.无学员登记表者不得分, 记载不 |要求有像片
| 5分 | |2.有学员登记表, 记载完整。 |全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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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检查评分办法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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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分 | 小| | |
| | 项| 标 准 | 评 分 办 法 | 备注
项| 项 | 分| | |
-|----|--|---------------------|--------------------|-------
四| | |1.按教学大纲要求培训学员, 合格率达 |1.不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培训和组织教 |
培| | |90%以上。 |学的扣1分; 结业考试合格率每降低1%的 |
训| 10分 | 4分|2.每期召开一次学员座谈会。 |扣0.1分。 |
质| | 2分|3.每年向送培单位至少征求一次对培训 |2.不开座谈会不得分, 每少一次扣0.2 |
量| | 4分|工作的意见。 |分。 |
10| | | |3.征求意见的得4分, 不征求意见的不得 |
分| | | |分。(查记录) |
-|----|--|---------------------|--------------------|-------
| | |1.宿舍有管理制度, 有专人管理和服务人 |1.无管理制度扣0.5分, 宿舍不整洁扣1 |
| 住宿 | 3分|员, 被褥整洁, 窗明几净, 被罩, 床单, 枕巾至|分, 无专人管理或服务质量差扣0.5-1.5 |
| 5分 | 2分|少每半个月更换一次, 有开水饮用。 |分。 |
| | |2.宿舍主要设施齐全(专用橱柜, 书桌, 椅 |2.设施中每少一项扣0.5分。 |
| | |子, 暖水瓶, 足够的照明)。 | |
|----|--|---------------------|--------------------|-------

五| 洗浴 | 1分|1.学员每周至少能洗浴二次。 |1.洗浴每周少一次扣0.5分。 |
| 3分 | 2分|2.浴池有管理制度, 设施完善, 有更衣箱 |2.制度不健全扣0.5分, 卫生不合格扣 |
后| | |并加锁, 卫生符合标准。 |0.5分, 设施不完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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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 |1.食堂各项制度完善, 服务态度好。 |1.制度不完善扣0.5分, 服务态度差扣 |
| 就餐 | 1分|2.就餐有良好的卫生环境, 食品, 餐具, 库 |0.5分。 |
15| 5分 | 2分|房等符合卫生法规定。 |2.卫生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
| | 2分|3.有伙食管理委员会(组), 实行民主管 |3.无民主管理, 饭菜质量不好, 数量不足, |
分| | |理, 饭菜质量好, 数量足, 品种齐全, 价格合 |价格不合理, 每项扣0.5分。 |
| | |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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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环境整洁幽雅, 绿化好, 设校医室, 操场 |1.环境差扣0.5分, 操场差扣0.5分。 |医疗条件方便
|环境与文| 1分|平整洁净。 |2.室外文体活动差扣0.5分, 室内文体活 |的可不设校医
| 体活动| 1分|2.有主要的文体设施, 能经常开展学员文 |动差扣0.5分。 |室。
| 2分 | |体活动, 有室内游艺室和活动用品, 每天开 | |
| | |放, 每层楼至少保证有一台电视机, 保证学 | |
| | |员每天能看上电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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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3日

安顺市发展环境监测点实施办法(试行)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发展环境监测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府发〔2010〕2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直企事业单位,省驻安单位:

《安顺市发展环境监测点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一月三十日



《安顺市发展环境监测点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级各部门在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安顺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县两级应设立发展环境监测点。监测点的组织管理由设立监测点的各级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个监测点由其所在企业(单位)指定一名监测员负责监测点的有关工作。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依法实施原则。既依法保护监测点合法权益,防止对企业和群众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又正确引导监测点合法办事、守法经营,不干扰执法部门依法对监测点的执法。
(二)动态管理原则。对不适宜或不符合监测点设立条件的单位,及时予以调整,不断提高监测的质量和水平。
(三)合理布局原则。监测点设立兼顾不同行业(单位)、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布局。

第四条 监测点的设立采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企业(单位)自愿参与,报本级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或者由本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企业意见后确定。

第五条 监测点实行挂牌监测,将监测牌置于醒目位置。

第六条 监测员职责:
(一)负责向设立监测点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影响发展环境的有关情况,重点监督有关单位和部门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负责监测执法部门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等行为。
(三)积极向设立监测点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第七条 工作要求
(一)信息反馈。每季度末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监测情况,认为有其他情况需要及时反馈的随时反映。
(二)建立监测台账。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到监测点检查、收费、执法等活动,应主动填写《安顺市发展环境监测点公务活动监测卡》。各监测点要建立监测台账,及时登记对企业的检查、收费、处罚、培训等行政行为。
(三)认真处理。对监测点反映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自办、协办、转办、督办等形式认真调查处理;一经查实,按照《安顺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安顺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由安顺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0年12 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