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2 23:19:04   浏览:9829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韶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


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


《韶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0月8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一届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徐建华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韶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拓宽再就业工作领域,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贷款)以担保贷款为手段,以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为目的,以按时还贷为保障,坚持政府组织、市场运作、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 小额贷款应当坚持自愿申请、严格审批、基金担保、按时付息、到期还本的原则。

第四条 市政府从市再就业资金中拨出专款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由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促进就业办)负责管理。

担保基金应当存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市农信社)专户,封闭运作。担保基金在贷款运作期间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市农信社按照财政转入担保基金金额的5倍额度发放小额贷款。

借款人应当在贷款的市农信社经办社开立账户。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部门、市促进就业办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小额贷款工作;

(二)指导和帮助小额贷款使用人搞好生产经营;

(三)协助市农信社催收贷款;

(四)参与审核并确认小额贷款呆、坏帐及损失;

(五)协调不良小额贷款的确认、核销工作。

第六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筹集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

(二)按季度支付小额贷款贴息;

(三)参与小额贷款损失确认、核销等协调处理工作;

(四)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对限额内小额贷款中应当由财政部门承担的损失。

第七条 市农信社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对市促进就业办审核同意的小额贷款申请,按国家有关贷款规定审批,办理保证、抵(质)押手续,并按规定发放贷款;

(二)对小额贷款的运作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向市促进就业办通报有关情况,反馈有关信息;

(三)对小额贷款呆、坏帐损失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四)参与处理小额贷款损失确认及呆、坏帐的核销工作,并按本办法规定承担损失;

(五)积极采取措施,对逾期小额贷款的本息进行清收。

第八条 小额贷款借款人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一)根据自身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小额贷款申请表,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

(二)按规定办理小额贷款担保手续;

(三)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诚实地履行贷款合同;

(四)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展期利息。

第九条 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在公开办事大厅或者劳动力市场建立专门窗口,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受理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业务。

第十条 小额贷款的对象是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拟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或者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第十一条 申请小额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区域常住户口;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并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在社区、街道、工矿区、郊区等地从事商业、餐饮、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种养业等;

(六)没有不良记录;

(七)没有未解决的经济纠纷;

(八)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小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必须在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申请小额贷款的额度为每人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申请小额贷款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但每人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小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人需扩大业务,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经担保人及贷款社同意,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从贷款到期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贷款的额度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经担保人及贷款社同意,可以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不超过1年。

第十三条 小额贷款的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不向上浮动。在贷款2年期内,利息由财政按季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由市农信社每季填写韶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报表,汇总并经市促进就业办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局直接支付。

第十四条 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应当持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职工证、再就业优惠证,到核发其再就业优惠证的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有关表格。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贷款应当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表、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情况表、再就业优惠证,同时提供担保人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书,到工商登记地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有关表格。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应当根据本办法对申请进行调查核实,于5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报市促进就业办审核盖章后提交市农信社经办社,由经办社按照贷款程序及贷款权限办理。

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市农信社经办社一般应当在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完贷款手续。

市农信社经办社每月应当填写韶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清单,由市农信社汇总后报市促进就业办备案。

第十五条 小额贷款一般应当设定担保。

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不需进行房地产评估,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市农信社凭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定的房地产他项权证审核放贷。但用作抵押物的房地产必须是依法可以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房地产。

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人应当有固定的收入,市农信社凭担保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和工资收入证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书面声明审核放贷。

确属自谋职业,项目前景看好,需要申请小额贷款,又不符合本条第二、三款规定条件的,由市促进就业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经调查认证后,由担保基金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下岗失业人员、夫妻双方均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参加创业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的,无需担保,市农信社经办社凭促进就业办或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创业培训结业证,审核放贷。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贷款的,应当以财产抵押,或者以市农信社认可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第十六条 小额贷款应当用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者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第十七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风险按如下规定承担:

(一)市财政部门与市农信社签订协议,由市农信社直接发放小额贷款的,市农信社分担贷款损失的20%;

(二)由担保机构核定发放小额贷款的,市农信社不分担贷款损失;

(三)小额贷款总额不良率达到20%时,应当停止发放新的贷款,逾期停止发放新的贷款并造成贷款无法收回的,经市劳动保障部门、促进就业办、财政部门、农信社共同审核确定后,担保基金承担实际损失的80%,市农信社承担实际损失的20%。

确认核销呆、坏帐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促进就业办、市财政局、市农信社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市促进就业办牵头,会同劳动保障、财政、监察、审计、人民银行、农信社等部门,每半年对小额贷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小额贷款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资金运作、还本付息情况进行分析、指导、监控和管理,对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并向市级有关部门报告。经办社改变贷款用途的,应当责成其立即采取措施收回贷款本息,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经办社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3年6月30日颁布的《韶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

交运发〔2012〕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现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及201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残疾人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试行)》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章)
公安部(章)
2012年12月13日







文档附件:

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doc

http://www.moc.gov.cn/zizhan/siju/daoluyunshusi/cheliangguanli/guanliwenjian
/201212/P020121219380541347015.doc


附件: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为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管理工作,规范驾驶培训机构教学行为,提高驾驶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包括: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大纲和驾驶培训教学日志。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的学时安排见下表:
学时安排表
车型 C1 C2 C3 C4、D、E、F C5 B2 A3 A1、B1 A2
总学时 78 78 56 48 78 118 120 82 88
    每个学员的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本大纲培训教学部分分为三个阶段,每个教学阶段结束后,应当对学员本阶段的学习进行考核,考核员由二级以上教练员担任;阶段考核合格后,进入下一阶段学习;阶段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确定应当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
    本大纲考试部分分为三个科目,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前一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继续该科目考试。
    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三种准驾车型的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由各省根据需要和地方特点自行制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备案。
第一阶段(科目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阶段目标:了解机动车基本知识,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信号的规定。

教学大纲

教学项目 教学内容 教学目标 学时安排
C1 C2 C3 C4
D
E
F C5 B2 A3 A1
B1 A2
12 12 12 10 12 12 14 10 10
 1.机动车基本知识  车辆结构常识  了解车辆的基本构成 1 1 1 1 1 1 1 1 1
 车辆主要安全装置  熟悉各主要安全装置的配置;
 掌握仪表、报警灯的作用;
 掌握安全头枕、安全带、安全气囊、灯光、喇叭、防抱死制动系统的作用
 驾驶操纵机构  掌握转向盘、加速操纵装置、制动操纵装置、变速器操纵杆、驻车制动操纵装置及其他操纵装置的作用 1 1 1 1 1 1 1 1 1
  掌握离合器踏板的作用 * *
 车辆性能 了解车辆性能与安全行车的关系;
了解制动性能对行车安全的影响 1 1 1 1 1 1 1 1
 车辆检查和维护  掌握日常检查和维护的基本内容
 车辆运行材料  了解燃油、润滑油、冷却液、风窗玻璃清洗液等运行材料的使用常识
 客车制动系统及车门 了解客车行车制动装置、缓行器和驻车制动装置、客车乘客门、安全出口、客车外推式安全窗的结构特点 * * * * * * 1 1 *
 公交车制动系统及车门 了解公交车行车制动装置、驻车制动装置、乘客门的结构特点 * * * * * * 1 * *
 汽车列车制动系统、连接与分离装置 了解汽车列车制动系统的结构特点;
 了解汽车列车连接与分离装置的结构 * * * * * * * * 1
 2.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信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 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的规定、考试标准、记分标准 1 1 1 1 1 1 1 1 1
 道路通行规则 熟练掌握道路交通信号的种类、识别和作用;
 熟练掌握各类道路条件下的通行规则;
 熟练掌握变更车道、跟车与限制超车、会车规定、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掉头与倒车的规定 4 4 4 3 4 4 4 1 1
 驾驶行为  熟练掌握正确驾驶的行为要求 1 1 1 1 1 1 1 1 1
 违法行为处罚  掌握主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形、法律责任的基本知识、驾驶机动车禁止行为 2 2 2 2 2 2 2 2 2
 机动车登记 掌握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 1 1 1 1 1 1 1 1 1
 交通事故处理  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法
 3.综合复习及考核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等相关知识;
 考核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内容和学时 — — — — — — — — —
注:1.本阶段理论知识应当采用课堂多媒体教学。
2.本阶段所有车型综合复习及考核不计学时。

考试大纲

考试项目 考试内容 考试要点 考试目标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  灯光、喇叭的使用;
 有划分车道的道路通行;
 无划分车道的道路通行;
 交叉路口通行;
 变更车道;
 机动车限速通行;
 跟车与限制超车;
 会车规定;
 铁路道口及渡口通行;
 缓行、拥堵路段交替通行;
 漫水路、漫水桥通行;
 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掉头与倒车 熟练掌握各类道路条件下的通行规则;
熟练掌握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熟知相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掌握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中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主要规定
    刑法  交通肇事罪;
 危险驾驶罪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扣留车辆的情形;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事故现场处置;
 高速公路事故现场处置;
 现场报警和处置;
 自行协商事故处理;
 事故现场的强制撤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许可;
 机动车驾驶证种类、准驾车型和有效期;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车型;
 驾驶人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驾驶人考试要求;
 有效期满换证;
 转入换证;
 变更换证;
 驾驶证遗失补证;
 记分制度;
 违法记分分值及考试;
 驾驶证实习期;
 驾驶证审验;
 驾驶人体检;
 驾驶证注销;
 违法处罚
   机动车登记规定  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
 临时行驶车号牌;
 机动车检验
 2.地方性法规  根据地方性法规选定的重点内容   掌握地方性法规的重点内容
 3.交通信号  道路交通信号灯  红灯;
 绿灯;
 黄灯;
 车道信号灯;
 箭头信号灯;
 黄色闪光警告信号灯;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熟练掌握各类道路交通信号的种类、识别和作用
    道路交通标志  警告标志;
 禁令标志;
 指示标志;
 指路标志;
 旅游区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  指示标线;
 禁止标线;
 警告标线
   交通警察手势  停止信号;
 直行信号;
 左转弯信号;
 左转弯待转信号;
 右转弯信号;
 变道信号;
 减速慢行信号;
 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
 4.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基础知识  驾驶行为  驾驶人驾驶行为要求;
 驾驶人对所驾车辆应负的安全责任;
 避让特种车辆;
 避让道路养护作业车辆;
 机动车停车;
 高速公路安全行驶;
 高速公路故障车处置;
 故障车警示要求  掌握正确驾驶行为要领;
 掌握主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形、法律责任的基本知识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禁止行为;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处罚种类;
 对违反交通信号的处罚;
 对酒后、吸毒、服药驾驶的处罚;
 对涉机动车驾驶证违法的处罚;
 对涉机动车号牌违法的处罚;
 简易程序处罚;
 对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的处理;
 超员、超载违法消除规定
 5.机动车驾驶操作相关基础知识  仪表与指示灯  仪表;
 雾灯指示灯;
 机油压力表与报警灯;
 制动报警灯;
 燃油报警灯;
 水温报警灯;
 远、近光指示灯;
 安全带报警灯;
 危险报警闪光灯;
 转向指示灯;
 其他指示灯  掌握机动车主要仪表、指示灯和操纵、安全装置的基本知识
   操纵装置  转向盘;
 离合器踏板;
 制动踏板;
 加速踏板;
 变速器操纵杆;
 驻车制动器操纵装置;
 点火开关;
 灯光开关;
 风窗玻璃刮水、除霜和除雾装置  
   安全装置  安全头枕;
 安全带;
 防抱死制动(ABS)装置;
 安全气囊  


第二阶段(科目二) 场内驾驶
阶段目标:掌握基础的驾驶操作要领,具备对车辆控制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场地和场内道路驾驶的基本方法,具备合理使用车辆操纵机件、正确控制车辆运动空间位置的能力,能够准确地控制车辆的行驶位置、速度和路线。
教学大纲

理论知识
教学项目 教学内容 教学目标 学时安排
C1 C2 C3 C4
D
E
F C5 B2 A3 A1
B1 A2
2 2 2 2 2 2 2 2 2
 1.基础驾驶  基础驾驶操作规范  掌握基础驾驶操作的要求、作用 1 1 1 1 1 1 1 1 1
 2.场地驾驶  场地驾驶知识 熟知速度控制、转向控制、空间位置控制对安全行车的影响 1 1 1 1 1 1 1 1 1

实际操作
教学项目 教学内容 教学目标 学时安排
C1 C2 C3 C4
D
E
F C5 B2 A3 A1 B1 A2
24 24 12 12 24 52 51 34 38
 1.基础驾驶   驾驶姿势  掌握正确的驾驶姿势要领 2 2 1 0.5 2 2 2 2 1
操纵装置的操作 掌握转向盘、变速器操纵杆、驻车制动装置、行车制动装置、加速操纵装置的安全操作方法;
掌握照明和信号及其他操纵装置的操作方法
掌握离合器踏板的安全操作方法 * *
掌握转向盘、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的正确操作方法;
掌握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踏板的正确操作方法;
 掌握照明和信号装置及其他操纵装置的正确操作方法 * * * * 1 * * * *
 掌握转向盘、转向盘控制辅助手柄、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转向信号灯迁延开关的正确操作方法;
 掌握驻车制动辅助手柄、照明和信号装置及其他操纵装置的正确操作方法
  行车前车辆检查与调整  掌握调整座椅、头枕、后视镜和系、松安全带的正确方法;
 掌握检查操纵装置、起动发动机、检查仪表、停熄发动机的正确方法 1 1 1 1 1 1 1
 2.场地驾驶   牵引车与挂车的连接与分离  掌握牵引车与挂车的连接与分离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 * * * * * * * 1
 上车、下车动作  掌握正确的上车、下车动作 1 1 1 0.5 * 1 * * *
  车上轮椅或拐杖的放置  掌握轮椅和拐杖的安全放置方法 * * * * 6 * * * *
  上车前的观察  掌握上车前观察,确认安全的正确方法 6 6 2 * 8 8 4 4
  下车前的观察  掌握下车打开车门前观察,确认安全的正确方法
  起步、停车  掌握安全平稳起步、停车的操作方法 2
  变速、换挡、倒车  掌握加速、减速行驶和换挡、倒车的安全操作要领
行驶位置和路线  判断安全状况,保持车辆沿正确的位置和路线行驶
  倒车入库  在运动中操纵车辆从两侧正确倒入车库 8 8 4 * 8 * * * *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准确地判断停车位置;
 正确地选择挡位,平稳起步 1 16 16 10 10
  侧方停车  在运动中操纵车辆正确停入道路右侧车位(库) *
  曲线行驶  熟练操纵转向装置,控制车辆曲线行驶
  直角转弯  在急转弯路段正确操纵转向装置,准确判断内外轮差
  通过限宽门  在一定车速下正确判断车身位置顺利通过限宽门 * * * *
  通过连续障碍  准确判断车轮行驶轨迹和内外轮差,顺利通过连续障碍
  起伏路行驶  操纵车辆平顺通过起伏路面
  通过单边桥  准确运用转向装置,正确判断车轮直线行驶轨迹顺利通过单边桥 2
  窄路掉头  不超过三进二退掉头后靠右停车 *
  侧方移位、倒车进库 准确判断行车轨迹,操控车辆进行倒车进库、移位和出库 * * * * * 8 8 6 8
  模拟高速公路驾驶  操纵车辆在模拟高速公路完成匝道入主道、变更车道、驶出高速公路等操作 * * * * * 10 10 6 8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驾驶  操纵车辆在模拟急弯山区路完成减速、靠右行驶、驶入弯道等操作
  模拟隧道驾驶 操纵车辆在模拟隧道完成减速、开启(关闭)灯光、鸣喇叭等操作
  模拟雨(雾)天驾驶  操纵车辆在模拟雨雾天气完成减速、选择刮水器挡位、开启灯光等操作
  模拟湿滑道路驾驶  操纵车辆在模拟湿滑路完成减速、低速挡匀速行驶等操作
  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操纵车辆在模拟紧急情况出现时,完成制动、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摆放警告标志、撤离车内人员等操作
  模拟城市街道驾驶 掌握通过人行横道、路口、学校区域、居民小区、公交车站、
医院、商店、铁路道口等操作要领 2 2 * * 2 * * * *
  跟车速度感知  掌握50km/h或70km/h跟车行驶的方法 1 1 * * 1 1 1 * *
  绕桩驾驶 在运动中从起点绕桩前进驶出,再倒车绕桩反向驶回 * * * 2 * * * * *
  停靠货台 倒车尾靠货台、倒车侧靠货台、前进侧靠货台,准确停靠到位 * * * * * 2 * * 2
  停靠站台 倒车侧靠站台、前进侧靠站台,准确停靠到位 * * * * * * 2 2 *
  独立驾驶  独立在场内安全驾驶车辆 1 1 1 1 1 1 1 2 2
 3.综合驾驶及考核   基础驾驶;
  场地驾驶 综合运用本阶段的所学内容,熟练完成场地驾驶科目;
 考核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内容和学时 2 2 2 2 2 2 2 2 2
注:本阶段实际操作项目基础驾驶应当采用驾驶模拟器教学。



考试大纲

考试项目 考试要点 考试车型 考试目标
 1.桩考  正确判断车身行驶空间位置, 操控车辆低速完成倒车或前进通过空间限位障碍  A1、A2、A3、B1、B2、C4、D、E、F  
 
 掌握基础的驾驶操作要领;
 具备合理使用车辆操纵机件、正确控制车辆运动空间位置的能力;
 能够准确地控制车辆的行驶位置、速度和路线
 2.倒车入库  正确判断车辆倒车轨迹, 操控车辆完成倒车入库  C1、C2、C3、C5
 3.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准确地判断停车位置;协调运用加速踏板、驻车制动器和离合器,平稳起步  A1、A2、A3、B1、B2、C1、C2、C3、C4、C5、D、E、F
 4.侧方停车  在运动中操纵车辆正确停入道路右侧车位(库)  A1、A2、A3、B1、B2、C1、C2、C3、C5
 5.通过单边桥  在运动中准确运用转向装置,正确判断车轮直线行驶轨迹,保持直线行驶  A1、A2、A3、B1、B2、C4、D、E、F
 6.曲线行驶  在运动中操纵转向装置,控制车辆曲线行驶  A1、A2、A3、B1、B2、C1、C2、C3、C5
 7.直角转弯  在运动中正确操纵转向装置,准确判断内外轮差  A1、A2、A3、B1、B2、C1、C2、C3、C5
 8.通过限宽门  在一定车速下正确判断车身位置通过限宽门  A1、A2、A3、B1、B2
 9.通过连续障碍  在运动中准确判断左右车轮内侧空间运行变化  A1、A2、A3、B1、B2
 10.起伏路行驶  运行中针对凹凸障碍以最小颠簸方式通过障碍  A1、A2、A3、B1、B2
 11.窄路掉头  不超过三进二退掉头后靠右停车  A1、A2、A3、B1、B2
 12.模拟高速公路驾驶  驶入驶出高速公路、合理选择行车道、遵守行车规定以及高速公路应急停车  A1、A2、A3、B1、B2
 13.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驾驶  通过模拟急弯山区路要减速、鸣号、靠右行  A1、A2、A3、B1、B2
 14.模拟隧道驾驶  进入隧道前完成减速、开灯、鸣号操作以适应环境光照度急剧变化  A1、A2、A3、B1、B2
 15.模拟雨(雾)天驾驶  操纵车辆在模拟雨雾天气完成减速、选择刮水器挡位、开启灯光等操作  A1、A2、A3、B1、B2
 16.模拟湿滑路驾驶  操纵车辆在模拟湿滑路低速挡匀速行驶  A1、A2、A3、B1、B2
 17.紧急情况处置  操纵车辆在模拟紧急情况出现时,合理完成制动、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摆放警告标志、撤离车内人员等操作  A1、A2、A3、B1、B2
 18.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增加的考试内容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并确定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  A1、A2、A3、B1、B2、C1、C2、C3、C5、M、N、P

第三阶段(科目三) 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阶段目标:掌握安全文明驾驶知识,具备对车辆综合控制能力;了解行人、非机动车的动态特点及险情的预测和分析方法;熟练掌握一般道路和夜间驾驶方法,能够根据不同的道路交通状况安全驾驶;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效处置随机交通状况、无意识合理操纵车辆的能力。
教学大纲
理论知识
教学项目 教学内容 教学目标 学时安排
C1 C2 C3 C4
D
E
F C5 B2 A3 A1
B1 A2
16 16 14 14 16 20 20 16 16
 1.安全、文明驾驶 安全驾驶 熟练掌握车辆安全检查与调整的方法;
 熟练掌握起步、汇入车流、跟车行驶、变更车道、会车、超车、让超车、停车、掉头和倒车的安全驾驶方法;
 熟练掌握通过弯道、路口、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居民小区和公交车站的安全驾驶方法;
掌握保护行人(尤其儿童)、非机动车和乘车人的安全要领 2 2 2 2 2 4 4 2 2
文明礼让  培养优先通行权与安全礼让(尤其校车)的道德意识;
 养成安全、文明的驾驶习惯;
 杜绝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 4 4 4 3 4 4 4 4 4
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手势辨识  具备实际道路驾驶时辨识、遵守各类道路交通信号的能力
 2.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  雨天驾驶 掌握雨天灯光、刮水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掌握雨天行驶路面选择、速度控制方法;
 掌握雨天跟车、会车、制动和停车的安全驾驶方法 4 4 4 3 4 4 4 4 4
 冰雪道路驾驶 掌握冰雪道路灯光的正确使用方法;
 掌握冰雪道路行驶路面选择、速度控制方法;
掌握冰雪道路跟车、会车、制动、停车的安全驾驶方法
 雾天驾驶 掌握雾天灯光的正确使用方法;
 掌握雾天行驶路面选择、速度控制方法;
掌握雾天跟车、会车、制动、停车的安全驾驶方法
 大风天气驾驶 掌握大风天气灯光的正确使用方法;
掌握大风天气行驶路面选择、速度控制方法;
掌握大风天气跟车、会车、制动和停车安全驾驶方法
 泥泞道路驾驶 掌握泥泞道路的路面选择、速度控制、方向控制方法;
 了解侧滑、驱动轮空转打滑的处置方法
 涉水驾驶  熟悉通过漫水桥、漫水路及其他情况的安全涉水驾驶方法
 施工道路驾驶  掌握安全通过施工路段的方法
 通过铁路道口  掌握安全通过铁路道口的方法
 山区道路驾驶  掌握山区道路跟车、超车、会车、停车、坡道和弯道行驶的安全驾驶方法
 通过桥梁 通过立交桥、公路跨线桥、山区跨涧公路大桥及跨江、河、海大桥及简易桥梁的安全驾驶方法
 通过隧道  熟悉通过隧道的明暗适应知识;
掌握通过隧道时灯光的使用、速度控制方法及禁止行为
 夜间驾驶  掌握夜间灯光的使用、路面的识别与判断、会车、跟车、超车、让超车、通过交叉路口、通过坡道、通过人行横道、转弯的安全驾驶方法及车辆发生故障时处置方法
 高速公路驾驶  掌握安全驶入高速公路、加速车道行驶、行车道的选择、行车速度控制的正确方法;
 掌握控制高速公路安全跟车距离、变更车道、通过隧道、减速车道行驶、驶出高速公路的方法;
 掌握高速行驶减速不让路的安全驾驶方法
 3.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  险情的预测与分析  了解跟车、会车、超车、变更车道、转弯、倒车、掉头等不同行驶状态下险情的预测与分析方法;
 了解山区道路、桥梁、隧道等典型道路环境下驾驶险情的预测与分析方法;
 了解雨天、雪天、雾天、风沙等恶劣气象条件下驾驶险情的预测与分析方法;
 了解高速公路驾驶险情的预测与分析方法;
 了解夜间驾驶险情的预测与分析方法 2 2 1 2 2 4 4 2 2
 紧急情况避险知识  熟悉轮胎漏气、突然爆胎、转向突然失控、制动突然失效、发动机突然熄火、雨雪天侧滑、泥泞路面侧滑、碰撞、连续倾翻、着火、落水、突然出现障碍物、行人突然横穿、遇险时对乘员的保护等临危应急处置方法;
 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避险原则
 高速公路驾驶紧急避险  熟悉高速公路行驶发生“水滑”、雾天遇事故、意外碰撞护栏、遇到横风、紧急情况停车的应急避险方法;
 掌握高速公路紧急避险的原则
 4.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  事故处置原则;
 事故现场处置 了解事故现场急救的原则、基本要求;
掌握昏迷不醒、失血、烧伤、
中毒、骨折伤员的自救、急救方法;
 掌握常用的伤员止血方法 2 2 1 2 2 2 2 2 2
 5.危险化学品知识 常见危险化学品知识 了解常见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运输中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 * * * *
6.典型事故案例  违法行为综合判断与案例分析  分析道路交通典型事故案例,判断事故发生原因 2 2 2 2 2 2 2 2 2
注:本阶段理论知识应当采用多媒体教学,有条件的可通过网络等形式配合教学。


实际操作
教学项目 教学内容 教学目标 学时安排
C1 C2 C3 C4
D
E
F C5 B2 A3 A1 B1 A2
24 24 16 10 24 32 33 20 22
 1.起步  起步操作  掌握起步前检查、调整、观察的要领和安全平稳起步的驾驶方法 1 1 1 1 1 1 1 1 1
 2.直线行驶  直线行驶、行驶速度与安全距离控制  掌握根据道路情况合理控制车速、使用挡位,保持直线行驶,跟车距离适当,行驶过程中适时观察内、外后视镜的驾驶方法
 3.换挡  加、减挡操作  掌握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车速,合理加减挡,及时、平顺换挡的驾驶方法 4 * 2 1 * 4 4 4 4
 4.跟车  跟车距离和跟车速度控制 掌握合理控制跟车速度、保持安全跟车距离的驾驶方法 4 4
 5.变更车道  安全变更车道  掌握变更车道时观察、判断车辆安全距离,控制行驶速度,使用灯光信号的驾驶方法
 6.靠边停车  顺位停车
 S形倒车入位
L形倒车入位  掌握靠路边顺位停车、倒入路边车位(S形倒车入位)、倒入车库(L形倒车入位)的操作方法 1 1 1 * 1 1 1 1 1
 7.通过路口  直行通过路口  掌握路口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瞭望,直行安全通过路口的驾驶方法 8 8 4 4 8 13 13 4 4
 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掌握路口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瞭望,正确使用转向灯,左、右转弯安全通过路口的驾驶方法
 8.通过人行横道  安全通过人行横道  掌握安全通过人行横道、合理控制车速、礼让行人的驾驶方法
 9.通过学校区域  安全通过学校区域  掌握安全通过学校区域,文明礼让,避让学生和校车,确保安全通过的驾驶方法
 10.通过公共汽车站  安全通过公共汽车站  掌握通过公共汽车站提前减速,观察公共汽车进、出站动态和上下车乘客动态及预防行人横穿道路的驾驶方法
 11.会车  安全会车  掌握正确判断会车地点,会车有危险时,控制车速、提前避让、调整会车地点及与对方车辆保持安全间距的驾驶方法
 12.超车  同向超车、借道超车  掌握同向超车、借道超车的要领,以及观察被超越车辆的动态,保持与被超越车辆的安全间距,观察左侧交通情况,选择合理超车时机的驾驶方法
 13.掉头  安全掉头  掌握降低车速,观察交通情况,正确选择掉头地点和时机的驾驶方法 1 1 1 * 1 1 1 1 1
 14.夜间驾驶  夜间安全驾驶与灯光的使用  掌握夜间起步、会车、超车、通过急弯、通过坡路、通过拱桥、通过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正确使用灯光的驾驶方法 2 2 2 1 2 4 4 2 4
15.行驶路线选择 自行选择行驶路线 按照自行选择的行驶路线,在一般道路上独立地安全驾驶 1 1 1 1 1 2 2 1 1
16.模拟驾驶 驾驶行为综合分析与判断  能够对常见驾驶陋习和违法行为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 2 2 2 1 2 2 2 2 2
恶劣条件下的驾驶 掌握在雨天、雾天、冰雪路面、泥泞道路、涉水等恶劣条件下安全驾驶的要领和方法 1 1 1 1 1 1 2 1 1
山区道路驾驶 掌握山区道路安全驾驶的要领和方法
高速公路驾驶  掌握高速公路安全驾驶的要领和方法 1 1 * * 1 1 1 1 1
 17.综合驾驶及考核 实际道路驾驶;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模拟驾驶 在实际道路上熟练地驾驶所学准驾车型;
 掌握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驾驶行为综合分析与判断方法;
 考核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内容和学时 2 2 1 — 2 2 2 2 2
注:1.本阶段摸拟驾驶部分内容可采用驾驶模拟器教学;
2.本阶段C4、D、E、F车型的综合驾驶及考核不计学时。




考试大纲
道路驾驶技能
考试项目 考试要点 考试车型 考试目标
 1.上车准备  上车前观察车辆外观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  A1、A2、A3、B1、B2、C1、C2、C3、C5  熟练掌握各类道路和夜间驾驶方法,具备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效处置随机交通状况、无意识合理操纵车辆的能力,做到安全、文明、谨慎驾驶
 2.起步  起步前调整和检查车内设施,观察后方、侧方交通情况,起步过程规范、平稳  A1、A2、A3、B1、B2、C1、C2、C3、C5
 3.直线行驶  根据道路情况合理控制车速,正确使用挡位,保持直线行驶,跟车距离适当  A1、A2、A3、B1、B2、C1、C2、C3、C5
 4.加减挡位操作  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车速,合理加减挡,换挡及时、平顺  A1、A2、A3、B1、B2、C1、C2、C3、C5
 5.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过程中正确使用转向灯,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保持车辆安全间距,控制行驶速度,合理选择变道时机  A1、A2、A3、B1、B2、C1、C2、C3、C5
 6.靠边停车  正确使用转向灯,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减速向右平稳停车  A1、A2、A3、B1、B2、C1、C2、C3、C5
 7.直行通过路口  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瞭望,直行安全通过路口  A1、A2、A3、B1、B2、C1、C2、C3、C5
 8.路口左转弯  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瞭望,正确使用转向灯,左转弯安全通过路口  A1、A2、A3、B1、B2、C1、C2、C3、C5
 9.路口右转弯  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瞭望,正确使用转向灯,右转弯安全通过路口  A1、A2、A3、B1、B2、C1、C2、C3、C5
 10.通过人行横道  减速,观察两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合理控制车速通过,遇行人停车让行  A1、A2、A3、B1、B2、C1、C2、C3、C5
 11.通过学校区域  提前减速观察情况,文明礼让,确保安全通过,遇有学生横过马路时应停车让行  A1、A2、A3、B1、B2、C1、C2、C3、C5
 12.通过公共汽车站  提前减速,观察公共汽车进、出站动态和乘客上下车动态,着重注意同向公共汽车前方或对向公共汽车后方有无行人横穿道路  A1、A2、A3、B1、B2、C1、C2、C3、C5
 13.会车  正确判断会车地点,与对方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A1、A2、A3、B1、B2、C1、C2、C3、C5
 14.超车  保持与被超越车辆的安全跟车距离,观察左侧交通情况,选择合理时机,正确使用灯光,从被超越车辆的左侧超越。超越后,在不影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逐渐驶回原车道  A1、A2、A3、B1、B2、C1、C2、C3、C5
 15.掉头  降低车速,观察交通情况,正确选择掉头地点和时机,发出掉头信号后掉头;
 掉头时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A1、A2、A3、B1、B2、C1、C2、C3、C5
 16.夜间行驶  行驶中根据各种照明情况和道路情况正确使用灯光  A1、A2、A3、B1、B2、C1、C2、C3、C5
 17.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  除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外的其他准驾车型考试内容  C4、D、E、F、M、N、P
 18.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增加的考试内容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  A1、A2、A3、B1、B2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考试项目 考试内容 考试要点 考试目标
 1.违法行为综合判断与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  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典型事故带来的经验教训  能够独立对各类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了解常见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
 违法行为  常见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分析
 2.安全行车常识  安全行车  出车前的检查;
 起步前的调整;
 安全起步;
 安全汇入车流;
 安全跟车距离;
 安全会车;
 安全超车、让超车;
 安全停车;
 安全掉头;
 安全倒车;
 弯道安全驾驶;
 路口安全驾驶;
 安全通过人行横道;
 安全通过学校区域;
 安全通过居民小区;
 安全通过公交车站;
 保护乘车人  熟练掌握安全驾驶知识,强化安全、谨慎驾驶意识
 3.驾驶职业道德和文明驾驶常识  文明驾驶  人行横道前的礼让;
 会车时的礼让;
 超车时的礼让;
 遇特种车辆的礼让;
 遇异常行驶车辆的礼让;
 遇道路、路口拥堵时的礼让;
 遇行人的礼让;
 遇牲畜的礼让;
 遇非机动车的礼让;
 常见不文明行为;
 常见违法行为  熟练掌握文明驾驶知识,强化文明、礼让驾驶意识
 4.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手势辨识  道路交通信号  警告标志;
 禁令标志;
 指示标志;
 指路标志;
 旅游区标志;
 指示标线;
 禁止标线;
 警告标线;
 交通警察手势  具备实际道路驾驶时辨识、遵守各类道路交通信号的能力
 5.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驾驶常识  通过桥梁、隧道的安全驾驶  通过桥梁的安全驾驶;
 通过双向行驶隧道的安全驾驶  熟练掌握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能够根据不同的道路交通状况安全驾驶
 山区道路安全驾驶  山路跟车时的安全驾驶;
 山路超车时的安全驾驶;
 山路会车时的安全驾驶;
 山区道路安全停车;
 山路坡道的安全驾驶;
 山路弯道的安全驾驶
 夜间安全驾驶  夜间灯光的使用;
 夜间路面的识别与判断;
 夜间跟车、超车、让超车时的安全驾驶;
 夜间会车时的安全驾驶;
 夜间通过交叉路口时的安全驾驶;
 夜间通过坡道、人行横道时的安全驾驶;
 夜间转弯、发生故障时的安全驾驶
 特殊道路及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安全驾驶  雨天安全驾驶;
 冰雪道路的安全驾驶;
 雾天安全驾驶;
 大风天气的安全驾驶;
 泥泞、涉水、施工道路的安全驾驶
 高速公路安全驾驶  驶入收费口;
 匝道行驶;
 加速车道行驶;
 汇入车流;
 行车道的选择;
 行车速度确认;
 安全距离;
 安全停车;
 通过隧道、桥梁;
 减速车道行驶
 6.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  紧急情况通用避险知识  紧急情况下的避险原则;
 轮胎漏气、突然爆胎、转向突然失控、制动突然失效、发动机突然熄火、侧滑、碰撞、倾翻、火灾、车辆落水的应急处置  熟练掌握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掌握应对各类突发紧急情况的基本知识
 高速公路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的原则;
 发生“水滑”、雾天遇事故、意外碰撞护栏、遇到横风、紧急情况停车的应急处置

不分页显示   总共3页  1 [2] [3]

  下一页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建立互相配套工作体系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建立互相配套工作体系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
(局)、司法厅(局):
近年来,少年犯罪日益严重,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也引起各级司法机关的普遍重视。一些地区针对少年犯罪的特点,在办理少年刑事案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总结出不少好的经验。目前,有些地方的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初步形成办理少年刑
事案件和管教少年罪犯配套的工作体系,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对于促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贯彻对违法犯罪少年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完善具有我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各部门应加强互相间的联系,并逐步建立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相应机构,使各个环节相互衔接起来,以加强对少年犯罪的治理和防范工作。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看守所应严格执行《看守所条例》,对于羁押的少年人犯应当与成年人犯分押分管;暂不具备条件的,也应当尽量避免把他们与屡教不改的惯犯、累犯和恶习很深的人犯关押在一起。
对少年人犯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公安机关应确定专门办案人员或者侧重办理少年人犯刑事案件的人员,有条件的地方,也可设立专门机构。对少年人犯的讯问要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审讯方式、方法,在讯问中应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了解少年人犯作案的动机和成因,并
记录在卷,以便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和被判处拘役宣告缓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少年罪犯,应加强考察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人民检察院应根据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特点和需要,逐步建立专门机构。目前,设立专门机构条件不成熟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此类案件。
在办理少年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同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通过办案耐心细致地做好对少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少年监所的监督,保证准确执行法律,同时注意保障少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人民法院办理少年刑事案件,要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应当设立少年法庭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应根据少年被告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采取不同于成年被告人的方式、方
法,注重疏导,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准确、合法、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核实证据,并且帮助少年被告人认识犯罪原因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少年法庭要注意发挥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作用,争取他们配合做少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工作。对判决后的少年罪犯,少年法庭可以
通过各种方式,采取不同形式,做好回访、考察和帮教工作。
人民法院审结少年刑事案件后,应认真详细地填写结案登记表,连同生效的判决书副本、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少年管教所。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为教育少年遵纪守法、预防和减少少年犯罪做好工作。
少年刑事案件必须有律师参加辩护。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应有专人承担少年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要多做少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工作。
少年管教所要认真贯彻执行“以教育改造为主,轻微劳动为辅”的方针,坚持半天学习、半天劳动制度。要尽可能地做到对不同类型的少年罪犯实行分管分押。要设专职人员对少年罪犯进行文化、法制、劳动技能教育,为他们回到社会就业创造条件。要加强与少年法庭的联系与协作,
为少年法庭提供少年罪犯改造的情况。
五、对于具备减刑、假释条件的少年罪犯,执行机关应当及时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少年罪犯改造与成年罪犯不同,可塑性大,变化快,人民法院对少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
对于在押的少年罪犯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诉,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指定专人及时办理。对于少管所转递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将办理结果尽快答复少管所。
六、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建立互相配套的工作体系,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从不同方面对少年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发挥政法部门整体工作优势,以取得矫治、改造少年罪犯的最佳
效果。必要时,政法四机关可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各部门应当为抓紧落实以上各项要求努力创造条件。遇有问题,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以便统筹解决。



1991年6月1日